吉林省公共资源买卖公共服务渠道

发表时间: 2024-01-15 06:57:52 发布于:网片

  2023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31日(详细以两边签订合同为准)

  2023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31日(详细以两边签订合同为准)

  2023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31日(详细以两边签订合同为准)

  3.招标人或许其他好坏关系人对依法一定要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的评标成果有贰言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招标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4.招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是指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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